今年早些时候,一名《宝可梦GO》开发商 Niantic 的前员工对该公司发起了诉讼,声称该公司存在“系统性性别歧视”,她的薪酬低于职位比她低的男性同事。
今年 9 月出现了第二位原告,她提交了修改后的诉讼,并提出了进一步的性别指控,两名前雇员将 Niantic 工作环境描述为“男孩俱乐部”。该案的听证会已于近日在美国洛杉矶法院举行。
Niantic
此前于 10 月中旬请求法院驳回集体诉讼,转为仲裁,声称原告的聘用合同中也同意了这一点。公司还辩称关于歧视、骚扰、报复等主张均包含在仲裁协议汇总,并补充说,原告试图将自己的主张“硬塞”到性别歧视纠纷中是“毫无根据的”。
原告随后回应指责公司曾经常试图“压制那些公开谈论性别歧视的女性”,并称《联邦仲裁法》赋予了她们以集体诉讼形式对涉及性骚扰纠纷的事件提起诉讼。他们还表示
Niantic 自己的仲裁协议规定,骚扰、侵犯和性别偏见的指控并不包含在内,呼吁法官驳回将争议移出法庭的动议。
Niantic
于 11 月初再次回应,坚称这些包含在原告签署的仲裁协议范围内,《联邦仲裁法》不适用于他们的投诉,并要求法院驳回诉讼强制仲裁。
目前这一动议已被法院拒绝。美国洛杉矶国家高等法院法官 Eilhu M. Berle 在周二的听证会上做出了这一裁定,认为该案件应当继续作为法律诉讼在法庭内审理。两名员工的集体诉讼将继续进行。
集体诉讼指控 Niantic 违反了《加州同工同酬法》、《公平就业和住房法》和《不正当竞争法》,公司有报复和歧视行为、创造敌对工作环境,未能防止歧视、骚扰和报复。她们要求金钱赔偿,以及“要求
Niantic 审视对其多年来创建和维持男孩俱乐部的补救措施”的公共强制救济。
暂无评论内容